为增强收支口农药的监视治理,,,,农业部和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宣布第1880号通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支口农药治理名录》举行调解。。。。。调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支口农药治理名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31日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支口农药治理名录》同时废止。。。。。
自2013年1月1日起,,,,农药收支口单位应凭证新名录中的海关商品编码及其对应的农药商品名称向农业部申请《农药收支口挂号治理放行通知单》。。。。。2013年1月1日前治理的《农药收支口挂号治理放行通知单》在有用期内可继续使用。。。。。